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省土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河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漯河综合加工贸易中心
漯河市源隆肠衣有限公司
漯河市新和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河南省土产进出口有限公司(原河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持有的河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漯河综合加工贸易中心的全部100%股权的查封。

二、解除对漯河市新和贸易有限公司位于金山路14幢号的厂房(房权证号:20××01号)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30
发布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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