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鸿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孔城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安徽华祥实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上诉人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安徽华祥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08-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