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涞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623民初794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代理人:李美娟,宋雅楠,河北平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生,住***。

被告: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住***。

负责人周建强,职务:经理。

原告***与被告***、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郑艳平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杨雅茹

裁判日期 2020-06-11
发布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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