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湖南军凯静爆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湖南军凯静爆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73000元,利息10220元,本息合计83220元(利息已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2020年4月29日),后续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自2020年4月30日至工程款还清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85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后收取92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