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桐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徽商银行桐城龙眠支行:1693201021000004728;中国建设银行桐城支行:3***56789)资金174707.74元。或查封、扣押其等额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保全费1394元,由申请人安徽特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12-05
发布日期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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