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徽商银行桐城龙眠支行:1693201021000004728;中国建设银行桐城支行:3***56789)资金174707.74元。或查封、扣押其等额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保全费1394元,由申请人安徽特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12-0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