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黑龙江尊荣捷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0104民初1388号 原告:黑龙江尊荣捷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胡剑鹏,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该公司销售主管,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龙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员工,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广州立白企业集团公司员工,住***。 原告黑龙江尊荣捷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4日立案。原告哈黑龙江尊荣捷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黑龙江尊荣捷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明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王佳宿 |
| 裁判日期 | 2020-01-22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