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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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武川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武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武川支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745.68元,减半收取计4872.84元,由原告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武川支行承担。

裁判日期 2019-09-11
发布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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