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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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郑州兴联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郑州兴联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2246.57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5537.89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0560.02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9595.16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0766.41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38011.14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3541.9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4882.71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5825.26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4997.27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9005.72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9205.61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7473.21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9520.05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5326.55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4714.57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5137.03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7218.1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1635.83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3413.76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9736.54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0604.38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5817.71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10850.6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92元(已减半收取,其中***53元、***和***94元、***32元、***25元、***35元、***375元、***69元、***86元、***98元、***和***87元、***138元、***140元、***118元、***和***25元、***92元、***84元、***89元、***116元、***76元、***68元、***25元、***33元、***98元、***36元),由原告***负担10元,被告郑州兴联置业有限公司负担208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