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虞城县博德鞋业有限公司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虞城县博德鞋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50万元或查封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5-0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