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郑州金山游乐设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106民初407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郑州金山游乐设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魏冬花,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郑州金山游乐设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匡鹿颖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蔡玉清 |
裁判日期 | 2019-11-27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