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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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星城置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伊吾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与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费1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05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