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川林板业有限公司 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苍溪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4342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8 |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