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莱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民兴玻璃有限公司
烟台新翔木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682民初3493号

原告:莱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被告:烟台新翔木业有限公司,住***。

被告:烟台民兴玻璃有限公司,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莱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烟台新翔木业有限公司、烟台民兴玻璃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莱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向本院交纳诉讼费,本案应视为原告放弃诉讼。

本案按原告莱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吕波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黄琳

裁判日期 2020-06-28
发布日期 2020-07-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