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濮阳市华隆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濮阳创想生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梦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濮阳油田梦海实验学校有限公司
濮阳市润东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诚德规划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元筑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2019)豫0902民初7639号民事判决;

二、濮阳创想生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4184536.19元及利息(以4184536.19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3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

三、濮阳油田梦海实验学校有限公司对濮阳创想生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工程款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濮阳油田梦海实验学校有限公司向***、***、***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濮阳创想生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追偿;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9392元,保全费5000元,由濮阳创想生态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0184元、由濮阳油田梦海实验学校有限公司负担15092,由***、***、***承担911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2596元,由濮阳油田梦海实验学校有限公司负担18473元,由***、***、***负担2412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15
发布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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