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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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黄石市磊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黄石市磊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本案未执行标的额48697.22元(含租金、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及从2019年8月27日至2020年1月19日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债务。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