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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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海运输有限公司 上海法辉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闵江砼制品有限公司 六安市繁锦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六安市闵江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700元、减半收取7,350元,由原告六安市闵江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2-24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