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锡林浩特市盛源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赤峰巨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赤峰巨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锡林浩特市盛源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开具与7458627元工程款金额对应的缴纳税款发票。

案件受理费1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赤峰巨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12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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