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泰兴市经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盛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1283民初3480号 原告:江苏盛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6789547647,住***。 法定代理人:顾某,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楠,江苏博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泰兴市经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550262224W,住***。 法定代理人:赵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江苏盛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泰兴市经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江苏盛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小健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 书记员王华 |
| 裁判日期 | 2020-06-12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