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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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仁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晋06民终37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仁支公司,住***。 负责人:刘建伟,职务: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怀仁市人,现住怀仁市。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怀仁市。 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仁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怀仁市人民法院(2019)晋0624民初146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按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仁支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刘晔 审判员张平 审判员丰德胜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张馨月 |
裁判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