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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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余姚万力有色金属材料城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81执恢840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自由职业,住***。 被执行人:余姚万力有色金属材料城有限公司。住所地:余姚市有色金属材料城20幢204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562705378。 法定代理人:陆新军,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甬余丈民初字第290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本案分得执行款425910.85元。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