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凤台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旭泰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0)川1623执42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再次申请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再次申请执行,应当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6-11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