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部县龙门垭页岩砖厂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681执13号

申请执行人:南部县龙门垭页岩砖厂,住***。

法定代表人:任宝珍。

被执行人:***,男,1973年04月12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女性,1971年07月14出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南部县龙门垭页岩砖厂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9)川1681民初15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南部县龙门垭页岩砖厂于二O二O年三月二日收到被执行人***、***的案款及迟延履行金及垫付诉讼费共计35819.35元被执行人***、***于二O二O年三月二日向本院支付本案执行费410元。

本案已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