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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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若尔盖县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若尔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若尔盖县支行与被告***签订的编号为51020120160097903的《农户贷款借款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若尔盖县支行本金700000元及利息(利息截止2020年1月8日为30462.59元,利息从2020年1月9日至债务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依照《农户贷款借款合同》中约定计算) 3.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若尔盖县支行对被告***所有的位于若尔盖县的抵押物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R××房权证若尔盖县红星乡字第2013年1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若国用(2013)第××号)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5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