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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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隆庆针织有限公司 福建省长乐市星辉针织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长乐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长乐市人民法院(2019)闽0182民初45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应当继续履行。 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