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松溪县协昌家具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松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福建省松溪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724民初488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松溪县协昌家具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黄诗青,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松溪县协昌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8日立案。***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叶剑梅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魏小雪

书记员钟树英

裁判日期 2020-06-15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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