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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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港峰(福建)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2019)闽0302民初253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港峰(福建)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668.8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