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大连长兴岛港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大连海事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大连长兴岛港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26451516.99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其中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01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