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大连长兴岛港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大连长兴岛港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26451516.99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其中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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