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海同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同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青海同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剩余贷款本金8000元、利息14755元,本息合计22755元。

申请费56.29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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