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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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人郝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7日起至2020年7月27日止,已扣除先行羁押10日。) 二、被告人申大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7日起至2020年7月27日止,已扣除先行羁押10日。) 三、被告人张忠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7日起至2020年7月27日止,已扣除先行羁押10日。)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