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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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申请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申请人、申请人或其他执行当事人对本院作出的变更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19-12-05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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