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绥化市泰兴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西州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天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扣押被申请人***所有的挂靠在绥化市泰兴道路运输有限公司的车牌号为×××/×××重型半挂牵引车,期限为2年(自2019年3月4日到2021年3月3日。)

案件申请费2020元,由被申请人***、绥化市泰兴道路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03-05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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