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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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荣和置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0102民初2083号 原告:广西荣和置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郑立文,该公司副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周,系该公司法务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案由:追偿权纠纷 适用程序:小额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20年4月20日 待裁事项: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诉讼费:本案受理费15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莫寿孟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罗欧阳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