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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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容西信用社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47-2号南宁大商汇商贸物流中心A地块1号楼113号及116号房[不动产权证: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42535号、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41243号]予以查封,以价值4800000元为限,期限为三年; 二、对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容西信用社名下的座落于广西容县西山圩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容国用(2014)第17140561号]予以查封,以价值4800000元为限,期限为三年。 本案财产保全费5000元,申请人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经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6-09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