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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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容留他人吸毒罪 |
法院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人杨杰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上述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裁判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