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京邦达物流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
类型 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盗窃罪
法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谭原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

二、被告人冉勇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裁判日期 2020-06-17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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