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临沧市华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临沧诺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昆明诺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法院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临沧诺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临沧市华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有效,租赁期限为20年;

二、驳回原告临沧诺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临沧诺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07-20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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