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盗窃罪
法院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人陈杰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裁判日期 2020-05-29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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