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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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聚众斗殴罪 |
法院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人程亮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被告人刘飞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