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开鲁县盛达光电有限公司
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05民初108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72429.45元,减半收取86214.72元,由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71395.38元,减半收取85697.69元,由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05-22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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