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黑1283民初1297号

原告:海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曲士君,职务理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单位职工。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原告海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3日立案。原告海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海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大春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张闻博

裁判日期 2020-06-30
发布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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