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试油试采分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东风支行 |
| 类型 | 支付令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 法院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东风支行欠款人民币52500元。 案件受理费371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