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庆融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肇州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肇州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黑0621执恢102号

申请执行人大庆融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大庆市萨尔图中七路68号,法定代表人鲍思彪

被执行人李贵友,男,汉族,职业教师。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大庆融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贵友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贵友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现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肇州县人民法院(2015)庆民二民终字第29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审判员 王 龙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立超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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