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陇西营销服务部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医疗费17027.33元,护理费4949.04元、伙食费补助3400元,交通费800元,营养费1360元,助听器费用5600元,合计33136.37元,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险范围内赔偿15749.04元,被告***赔偿17387.33元,于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付清。

二、原告***退还被告***已付的17471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16元,由原告与被告***各负担108元。

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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