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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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武山县宏发食品有限公司 武山县雄鹰餐饮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武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武山县宏发食品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武山县雄鹰餐饮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武山县宏发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李 云 人民陪审员 王燕燕 人民陪审员 林 萍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李少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