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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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嘉峪关市神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玉门市亿海矿业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长城支行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嘉峪关市神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嘉峪关市XXX号神码大厦XXX,查封期限至2023年1月2日; 二、查封被申请人玉门市亿海矿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玉门市黄闸湾镇XXX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XXX],查封期限至2023年1月2日; 三、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嘉峪关市胜利街区XXX房屋(房屋权属证号:XXX),查封期限至2023年1月2日; 四、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嘉峪关市建新街区XXX房屋(房屋权属证号:XXX),查封期限至2023年1月2日; 五、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嘉峪关市建新街区XXX房屋(房屋权属证号:XXX),查封期限至2023年1月2日; 六、查封被申请人玉门市亿海矿业有限公司所有的XXX(具体保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查封期限至2022年1月2日。 以上财产在价值2000万元内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长城支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1-03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