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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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甘肃敦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敦煌支公司 甘肃敦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家桥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敦煌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敦煌支公司给付***保险金1000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已预交),由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敦煌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09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