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水宇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武山磊兴砂石料厂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甘肃省武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武山磊兴砂石料厂的法定代表人杨发武银行存款240000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天水宇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8334元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1715元,由申请人武山磊兴砂石料厂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29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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