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泉县支行
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泉县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凤县双石铺营业所账号621098793000180xxxx内存款176.96元,在中国工商银行石泉县支行账号***4xxxx内存款87.30元,在招商银行西安分行朱雀大街支行账号621483290267xxxx内存款83.94元,在中国农业银行石泉县支行账号622845296601277xxxx内存款11.98元,在交通银行西安凤城路支行账号***1xxxx内存款10.05元,在中国银行滨州路支行账号23123333450xxxx内存款5016元;在财付通支付有限公司账号38325xxxx内存款13.10元,在账号085e9858e5670c44076edxxxx@wx.tenpay.com内存款5.77元,在账号085e9858ed919878b9e5axxxx@wx.tenpay.com内存款150.3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17
发布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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