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罪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罪 |
法院 | 武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人邹党辉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二、已经追缴的非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裁判日期 | 2020-04-24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