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危险驾驶罪
法院 镇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人曹成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刑期自本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至满二个月之日止。罚金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上诉于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裁判日期 2020-06-16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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